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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抗组织审查,韦宏被“双开”
▲承接原“微评柳州”,打造新“i柳州”
韦宏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、廉洁纪律、生活纪律,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,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敛、不收手,情节严重,性质恶劣,应予严肃处理。依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》等有关规定,经柳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柳州市委批准,决定给予韦宏开除党籍处分;由柳州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;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,所涉财物一并移送。
公开简历显示,韦宏1968年3月生,苗族,籍贯广西融水,198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1988年7月参加工作,在职研究生学历。
韦宏1988年7月毕业于广西农学院,分配到融水苗族自治县贝江林场做一名技术员,后进入共青团融水县委工作,1996年调任该县拱洞乡乡长,之后在该乡任乡党委书记。
1999年,韦宏跨县调动,任三江侗族自治县周坪乡党委书记,2001年升任三江侗族自治县党委常委、组织部部长,33岁成为县处级干部。
2005年,韦宏再次跨县调动,任柳江县党委副书记、纪委书记。
2011年,韦宏回到出生地融水苗族自治县工作,成为该县县长。
2016年,韦宏任柳州市民政局局长,后担任该局党组书记。
2020年6月,中共柳州市委组织部发布干部任职前公示,其中,时任柳州市民政局党组书记的韦宏,拟晋升一级调研员。
之后,韦宏到政协,担任柳州市政协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员会主任。
i柳州报道 编辑:秋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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